金融理财管理师认证办法
1

金融理财管理师认证办法

(2018年9月)

 

    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的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促进中国金融理财业的健康发展,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inancial Planning Standards Board,英文缩写为FPSB)授权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PSB China”)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金融理财管理,是指对金融理财业务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提高金融理财师的竞争力、保证金融理财服务质量、维护公众利益。

 

第二条  EFP®的英文全称为EXECUTIVE FINANCIAL PLANNER,中文全称为金融理财管理师。EFP的注册商标为EFP1.pngEFP.png图片3.png以及图片2.png申请人获得 EFP认证后,可以使用相应的EFP商标。

 

第三条  金融理财管理师是从事金融理财管理工作,达到“4E”标准,即教育(Education)、考试(Examination)、从业经验(Experience)和职业道德(Ethics)标准,并取得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士。

 

第四条  EFP认证是FPSB金融理财认证系列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FPSB China将审慎地选择和授权符合条件的教育机构开展EFP认证培训。

 

第六条  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达到 “4E”标准的认证申请人,经认证可获得EFP认证证书。

 

第七条 获得由FPSB China授权的教育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是申请EFP认证的第一个条件。

EFP认证培训共6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金融理财和管理两个部分。

 

第八条  通过FPSB China组织的EFP认证考试,是申请EFP认证的第二个条件。

  • EFP认证考试时长为三小时。

  • EFP认证考试时间以FPSB China发布的通知为准。

  • EFP认证申请人在通过EFP认证考试后,须在4年内向FPSB China提出认证申请。

     

    第九条  达到FPSB China制定的从业经验标准是申请EFP认证的第三个条件。

    EFP认证申请人须从事本办法第一条所述的金融理财管理工作,且须具备六年以上的全职金融工作经验和一年以上的金融理财管理相关的全职工作经历。 从业经验时间认定的有效期为申请认证之日起近12年以内

    EFP认证申请人须向FPSB China如实申报从业经验并提供相应经历的证明人,证明人须是申请人的上级主管或已获得EFP认证的专业人士。FPSB China保留对申请人从业经验有效性的最后认定权。

     

    第十条  满足FPSB China制定的职业道德标准是申请EFP认证的第四个条件。

    EFP认证申请人须同意并恪守FPSB和FPSB China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EFP认证申请人,向FPSB China提出申请并通过认证后,可获得EFP认证证书。

     

    第十二条  EFP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证书有效期内,持证人须根据CFP系列认证持证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满足FPSB China规定的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的要求。有效期满,持证人须提出再认证申请,通过后方可保留其资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金融理财管理师认证办法》废除。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

     

 

金融理财管理师认证办法2018.pdf